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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校教师启动基金的通知

2012年09月21日 08:26  点击:[]

为促进我校科技工作的发展,调动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学校决定今年继续启动辽宁工业大学教师科研启动基金(以下简称校基金)。

一、资助方向

校基金资助应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列入协同创新计划研究领域的项目。协同创新的项目应与企业合作,解决行业或产业的共性技术问题的应用基础研究。

2.培育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受资助后必须申报国家自然基金,否则中止资助。

3.学科建设急需的项目。

二、资助范围

资助对象限年龄45岁以下(196710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中青年教师,主持在研项目未结题的教师(包括市厅级项目)、主持过省级及省级以上项目的教师及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不再资助。

三、资助额度及完成时间

资助项目分工科类项目和文理科类项目,今年资助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宁缺勿滥。工科类项目每项资助2.03.0万元,文理科项目0.51.0万元。申请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二年,特殊情况可延期一年,总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21019

五、上报材料:申请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申请书一份。

其它相关问题详见“辽宁工业大学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附:辽宁工业大学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申报表

                                

科技处   201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