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科技工作的发展,调动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学校决定今年继续启动辽宁工业大学教师科研启动基金(以下简称校基金)。
一、资助方向
校基金资助应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列入协同创新计划研究领域的项目。协同创新的项目应与企业合作,解决行业或产业的共性技术问题的应用基础研究。
2.培育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受资助后必须申报国家自然基金,否则中止资助。
3.学科建设急需的项目。
二、资助范围
资助对象限年龄45岁以下(1967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中青年教师,主持在研项目未结题的教师(包括市厅级项目)、主持过省级及省级以上项目的教师及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不再资助。
三、资助额度及完成时间
资助项目分工科类项目和文理科类项目,今年资助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宁缺勿滥。工科类项目每项资助2.0—3.0万元,文理科项目0.5—1.0万元。申请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二年,特殊情况可延期一年,总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9日
五、上报材料:申请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申请书一份。
其它相关问题详见“辽宁工业大学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附:辽宁工业大学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申报表
科技处 201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