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对学校科学技术工作实施规划、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科学技术研究、科技平台建设、对外科技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学术技术交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设综合科、项目管理科、奖励与成果转化科。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校总体发展战略,拟定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学校科技工作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中期检查、结题和项目鉴定等工作。协助全校科研人员承接各类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项目,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各类科技成果转让协议和科技开发及服务合同(横向课题),完成相关项目过程管理。
3.负责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的申报与管理工作,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科技奖励申报和推广转化。
4.负责各级科研机构、科研平台、创新团队等的申报和过程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参加的各类科技学会、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科技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科技档案的归档和科技保密工作。
7.组织全校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与学院(部)进行科技工作交流和业务指导。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新时代,科技处将坚持科技工作“四个面向”,瞄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狠抓创新体系建设,依靠改革激发教师科技创新活力,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以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智能制造、应急装备、新材料、智慧管理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切入点,全面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能力,有力支撑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为建设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