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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工作职责                

科学技术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对学校科学技术工作实施规划、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科学技术研究、科技平台建设、对外科技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学术技术交流、知识产权保护、科研诚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校总体发展战略,拟定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学校科技工作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科研机构、科研团队、科研平台、协同创新中心、校企研究院等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3.协助全校科研人员承接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项目,代表学校对外签署科技成果转让、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  

4.组织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结题等过程管理。  

5.负责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整理、推广、转化与科技奖励申报工作。  

6.负责科技信息管理系统日常管理与维护,科研业绩统计与考核奖励工作。  

7.负责学校参加的各类科技学会、协会的日常管理。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