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1年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1.《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
2.《2011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提出的主题、专题及其支持重点。
二、申报范围
受理范围包括:涉及科技攻关、科技产业化、科技能力与环境建设以及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等计划层次内容的科技项目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计划等。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包括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基金)等专项计划不在此次项目申报受理范围。
三、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者须登录http://www.lninfo.gov.cn/index.html(辽宁科技信息网)中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在通知通告中查阅和下载相关通知和附件。
2.项目申报者需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方式如下:登录http://www.lninfo.gov.cn/index.html(辽宁科技信息网)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界面,点击用户注册 的申报单位二级用户注册 , 查询申报单位名称辽宁工业大学,进入界面后点击辽宁工业大学,就可以设立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成功后退出。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点用户登录→申报用户(单位),进入新界面,在申报用户中用你所设的用户名、密码进入在系统菜单的项目申报→新增项目即可填写项目申请书。操作中具体问题可在帮助一栏中参照系统使用帮助进行申报。
3. 项目申报者需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网上填报操作手册等管理规范,在线填报《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同层次计划相关编写提纲不同),不符合指南的项目,原则上不可申报。
4. 项目申报者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项目重复申报当年不同类别计划;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无故未完成预期任务或不配合上级管理部门考核工作的,不得申报项目。
5. 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慎重选填主题与专题、计划类别、项目性质(重大、重点或引导项目)等内容。
6. 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不在网上申报,直接向科技处报送申报材料。
7. 申报者请将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纸质一份报送科技处(9B-912);电子文档发送至lngydxkjc@163.com。
四、申报时限
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10年12月16日截止。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