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科技处将对200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情况进行集中结题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请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28日之前将结题材料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办理按未结题情况处理。
二、结题形式: 采取专家评审,教育厅复审的形式,审核通过统一发结题证书。
三、报送材料:
1.合同书
2.科研成果证书模板
3.项目结题审批书
4.项目研究成果公示表
5.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
6.项目成果已经推广应用或产业化情况一览表
7.技术报告、工作总结
8.相关成果复印件
9.结题专家评审表
(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请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1-6电子版发送至jzzhouxu@126.com(请将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并标明项目名称及负责人),纸质材料1-8一式两份(其中1,7,9合并装订),专家评审意见5份(手写)报送科技处。
五:已结题并发放科研成果证书的200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将科研成果证书(第一完成人)复印件报送科技处。
六:按教育厅要求,此次不能按期结题的200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将予以撤项,此后将不再受理结题事宜。
七:本次集中结题工作只限于200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其它年度尚未结题的教育厅项目不在此次结题范围内,结题时间另行通知。
科技处
201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