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关于开展2017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申报,做好工作落实,科研院长一定要把握好意识形态问题。
科技处截止申报时间为7月3日(周一)前。纸质版统一(送至科技处3-225刘明处)、电子版(发至刘明OA),联系电话:4199384。(详细通知见附件)
辽宁工业大学科技处
2017年6月23日
上一条:关于2014、2015年度科研成果录入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锦州市“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项目申报的通知